阿尔山市口岸便民综合服务大厅工程
兴公资交易【2021】建设(公开)0032号
一、招标条件
阿尔山市口岸便民综合服务大厅工程已由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阿发改字【2014】64号、阿发改投字【2021】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阿尔山市新城街;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773.72㎡,包括给排水、电气、消防、采暖及装饰工程;
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资金来源:自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6.建设工期: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都不得同时在本次招标中提出申请。
4、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报名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附供应商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开标时提供彩色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 ;查询时间为投标报名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彩色打印加盖公章。
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员、质量员各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
6、投标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企业法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涉及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4)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并将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储U盘,纸质版的投标文件、企业CA和法人CA证书递交至开标会议现场。(如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0482-8370118/8370068咨询。)
特殊说明: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应严格按照兴安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投标人应随时查看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如内蒙古自治区和兴安盟再次发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造成其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递交投标(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时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五楼第五开标室
六、其他说明
1、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流程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xamggzyjyzx.org.cn)。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7,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482-8370091。
2、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
3、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8370588、0482-8370096。
4、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澄清或者补遗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xamggzyjyzx.org.cn)上公布,澄清或补遗等相关文件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xamggzyjyzx.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gg.nmgztb.com.cn),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 址:阿尔山市温泉街
联 系 人:阿尔山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电 话:0482-7122399
代理机构:兴安盟鑫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盟检住宅楼南滨河小区4-7-102
联 系 人:邹丽飞
电 话:0482-823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