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进十二连至洼堤(省道309至花园大桥段)公路工程
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2021﹞交通(公开)0022号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跃进十二连至洼堤(省道309至花园大桥段)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扎赉特旗交通运输局以《扎赉特旗交通运输局关于跃进十二连至洼堤(省道309至花园大桥段)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扎交字{2021}8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扎赉特旗交通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扎赉特旗交通工程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跃进十二连至洼堤(省道309至花园大桥段)公路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全长11.966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7.5/8.5米,路面宽6.5米,主要路面结构:5cm厚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厚5.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20cm厚4.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20cm厚天然砂砾防冻层。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I级。
本项目SG02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壹仟肆佰柒拾伍万柒仟柒佰零柒元整(¥14,757,707元)(含暂列金额)。
2.2 计划工期:
SG02标段计划工期为1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4月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7月31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跃进十二连至洼堤(省道309至花园大桥段)公路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编号 | 工程范围 | 标段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SG02 | 跃进十二连至洼堤(省道309至花园大桥段)公路工程 | 11.966 | 路基、路面、桥梁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5. 投标报名
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无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6.2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amggzyjyzx.org.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投标人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6.3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流程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amggzyjyzx.org.cn)。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7,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482-8370091。
6.4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8370588、0482-8370096。
特殊说明: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应严格按照兴安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投标人应随时查看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如内蒙古自治区和兴安盟再次发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造成其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拟定为2021年11月22日09时30分,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一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兴安盟公安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7.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及Excel格式“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纸质版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纸质版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及银行保函原件(如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开标室。
7.4 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公告第 7.3(2)款规定)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5 施工SG02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8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09时30分。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人需要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电子保函”模块中填写保函的相关信息(出具日期及出具银行保函的机构名称等)。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装订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即可。招标人在发布中标公示前将核实银行保函,若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银行保函,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发包人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7.6 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并将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储 U 盘、纸质版本的投标文件、企业 CA 和法人 CA 证书递交至开标会议现场。(如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 0482-8370118、8370068 咨询)。由于投标人未携带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amggzyjyzx.org.cn)上发布。
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扎赉特旗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电 话:0482-2776106
邮 编:13760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扎赉特旗交通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邮 编:137600
电 话:0482-2776117
传 真:0482-2776116
联系人:齐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5661295505、0471-6509189
传 真:0471-3680308
联 系 人:张先生
2021年11月1日
[1]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