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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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如下澄清,本澄清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招标文件于本澄清有不一致的地方,请以本澄清为准。招标文件中第94页三、授权委托书中,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变更为: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恒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