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自开展盟市业务以来,不断完善体系构架、扩大辐射区域,在延伸服务链条、合作下沉盟市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进展。近日,在乌兰浩特市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开展过程中,采购平台依托中心强大资源,严格落实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区属企业实施阳光采购的指导意见〉要求的精神,以专业细致、高效务实的全流程服务再一次展现了阳光采购的品牌力量。
2022年10月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呼和浩特市各场所无法开展现场办公,采购平台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一标一预案”的原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从各环节做到“三到位”,实现疫情防控和规范阳光采购双保障。采购平台采用“线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相结合的方式,通过E交易电子评标系统,由乌兰浩特市和包头市两地招标人、专家组在线完成评标,在齐心协力抗击疫情的同时尽最大努力协助采购人正常开展生产经营。
经采购服务平台精心筹备、全力响应,技术指标、服务标准严格秉持规范原则,前期采购文件拟定、公告发布等工作有条不紊、如期推进;全国多地供应商积极响应、踊跃参与;评标委员会组建、评审意见出具公开公正、依据详实;评标专家组针对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过视频连线、远程演示进行实时交流、及时答疑;评标过程在音视频监控下进行,有效避免违规行为,可查可溯,规范有序。
采购平台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导向,积极采取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业务,努力克服疫情带来不利影响,助力兴安盟国资系统重要生产设施按时完成采购,为中心服务兴安盟进行了有益实践。
在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有序推进复产复工的重要时刻,采购平台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阳光采购工作,进一步主动作为、前置服务,根据《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规范全盟国有集体资产交易和推进阳光采购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兴安盟各级国有企业的有关情况进行摸底,了解企业采购业务需求,为兴安盟国有企业规范开展阳光采购业务提供优质服务,为国企提高采购质量、降本增效持续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