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前旗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先租后让供应结果成交公示
地块编号QQGP2024-1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4年5月31日 至 2024年6月11日 先租后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QQGP2024-18 |
地块位置 |
科右前旗额尔格图镇白音浩特嘎查 |
土地用途 |
仓储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2.5645 |
租赁期限 |
2年 |
成交价(万元) |
128.6687 |
明细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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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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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用地 |
2.5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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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单位 |
科右前旗金麦穗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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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条件: |
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标准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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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该宗地实行先租后让,租赁期限设定为2年,租赁金额为5.1467万元,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1号)要求,竞得人先与科右前旗自然资源局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达到约定时间的用地条件及投资强度后可申请办理土地出让用地手续,出让年限为50年减去已租赁时间,土地出让价款为本次摘牌成交价款减去租赁期间已按约定缴纳的租金。租赁期内承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完成开发建设前不得转让、转租、抵押。若合同租赁期满未达到约定的相关指标,出租(让)人有权终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若达到相关约定指标,承租人不主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的,出租(让)人有权终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 |
二、公示期:2024年6月13日 至 2024年6月18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通知书,3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科右前旗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科右前旗政府新址
邮政编码:137410
联系电话:0482-8393750
联 系 人:孙昌江
电子邮件:
科右前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3日